《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运动会“体育标兵”评选细则》
2018-07-17 核学院
《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运动会“体育标兵”评选细则》
一、评选条件:
1、凡参加此次运动会的运动员。
2、服从大会组织,服从裁判裁决。
3、维护比赛秩序,比赛进行中不恶意伤害他人。
4、不无故弃权,不参与任何抵制比赛顺利进行的行为。
5、追求卓越、团结互助、能充分体现“积极向上、团结创新、奋力拼搏、
共创辉煌”的精神风貌。
二、评选标准:
1、运动员参加项目累计得分(集体项目得分=总分/参加人数计)。
2、运动员所报项目大于等于四项者(团体项目除外)加一分作为奖励。运
动员在其所参加项目中无故弃权或有中场退出比赛者不加分。
3、综合分=项目累计得分+奖励分
4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取名次,总分相等者,获得第一名次多者名次列前,
依次类推,破校纪录者优先。